来源 | 知乎日报(zhihuribao)
作者 | 金融犯罪刑事辩护曾杰
11月28日,石景山公安分局发布通报称,2018年11月26日,石景山公安分局根据群众举报,在本市某小区抓获2名涉毒违法人员陈某(男,43岁,歌手)和何某某(女,25岁,无业),现场起获冰毒7.96克、大麻2.14克。经尿检,陈某呈冰毒类和大麻类阳性,何某某呈大麻类阳性。目前,陈某因吸毒、非法持有毒品,何某某因吸毒均被行政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经北京时间记者核实,警方通报中的陈某确实为歌手陈羽凡。 北京市公安局微博@平安北京 转发此消息,称毒品让“最美”凋零。同样是持有毒品,为什么尹相杰要坐牢,陈羽凡只是行政拘留?吸毒本身不是犯罪,是违法行为,只会被行政拘留或者被采取其他相关戒毒和处罚措施,但不会因此坐牢。但是如果是非法持有毒品,问题就严重了,可能会涉嫌刑事犯罪,即非法持有毒品罪。比如尹相杰因非法持有毒品被判刑七个月。
但是陈羽凡案中,为何持有毒品和吸食毒品陈羽凡和何某某仅仅是被行政拘留呢?因为数量没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对于非法持有毒品罪,最高可处无期徒刑,最低的持有数量要求比如非法持有鸦片200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1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才成立本罪。而本案中所谓的冰毒,就是甲基苯丙胺,警方现场起获数量为7.96克,大麻2.14克(如果是最大毒性的大麻油,折合为0.0214克冰毒),加起来还未达到非法持有毒品罪的最低量刑标准10克以上,因此只是一般违法。前面所提的尹相杰,就是因为非法持有冰毒13.93g而被定罪,正好超过10多一点点。
按照我国法律,非法持有甲基苯丙胺(冰毒),不满10克属于违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只处以行政拘留。所以,该名被抓的知名男歌手陈某,面临的也只是行政拘留。但是,国家的处罚之外,他接下来还会面临演艺圈的全面封杀。远离毒品,珍爱生命。
为什么不是容留他人吸毒罪?
近年来许多娱乐明星涉毒案,最常见的两个罪名,就是非法持有毒品罪和容留他人吸毒罪。所谓容留他人吸毒,就是指给吸毒者提供吸毒的场所,而容留他人吸毒罪也需要达到一定的标准,比如一次容留三人以上吸食、注射毒品的,或者容留未成年人,或者为了牟利目的容留他人吸毒,就会构成犯罪。
比如2014年柯震东吸毒案,他就是因吸毒被北京警方行政拘留14天,与柯震东一起被抓的房祖名,则因为在家中不仅容留柯震东吸毒,还多次容留他人吸毒,因此被判六个月有期徒刑。有人问,羽凡算不算在家里容留何某吸毒?根据警方公布的消息,陈羽凡和一同被抓的何某,是在某小区被抓。
如果假设该小区就是陈羽凡的居所,其没有被认定容留他人吸毒罪的可能原因比如他和何某是同居关系,他们是共同生活的人,对居所有共同的支配权,因此属于共同吸毒,而不是谁容留。如果他们不是同居关系,属于容留他人吸毒,那有可能是容留他人的次数或者程度没有达到前文所述的标准。具体的标准可以查阅《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